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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开始报名!这些项目有调整

2025-02-07200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8〕16号)文件要求,江门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已于3月起开始报名。江门计划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职业指导人员(仅接收补考)(1级)、心理咨询师(仅接收补考)(2级)、企业培训师(仅接收补考)(1级)、保育员(3级)等5个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试。

今年,部分考核项目进行了调整。在全国统一鉴定项目中,参加2017年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在全省统一鉴定项目中,保育员考核次数调整为一年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11月。而人力资源管理师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11月)答题方式调整为上机考试(2级综合评审除外)。

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由省鉴定中心组织阅卷的全国、全省统一鉴定项目,其成绩(不含“综合评审”),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对外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及要求等详见《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

其它事项

(二)落实相片采集要求。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印制模式。凡参加上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相片要求详见附件3),用于准考证以及鉴定合格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备注: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时间未明确的另行通知。

本表中未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职业(工种),如无另文通知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下次报名时须重新缴费。

凡遇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期间省鉴定中心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另有安排的除外)。

网上阅卷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仅5月)、心理咨询师(3级)、企业培训师、保育员。

集体报名机构,申报资料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受理。

鉴定安排如有调整,请以最新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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