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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1-20105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6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张凤瑛女士、翟怀宇先生、王友春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分别委托董事陈继忠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8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8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产权证号为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32649号房屋所有权为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97,84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4.89%,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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