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之企业所得税VS增值税差异解析
2025-10-031
1.免税待遇可以放弃,不征税收入不存在放弃之说
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之内不能变更,并且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不能因为部分销售对象不索取发票就按免税申报。
2.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视同销售服务的例外)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股权转让收入
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的除外)
3.不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发票的收入项目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代收印花税、车船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不征税自来水
建筑服务预收款
4.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大多数属于财政性资金,只要不涉及企业为政府提供服务等销售行为的存在,大多数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