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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注意!11月14日至11月16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员)进行面试

2025-02-049

镇雄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昭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昭市教电﹝2015﹞2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补员)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面试对象

按《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报名参加镇雄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补员)教师招聘,通过笔试成绩加政策加分后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2.面试地点:镇雄县幼儿园。

3.报到要求:考生在所报学科面试的前1天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获取学历查询码,并将获得的12位学历查询码写在毕业证复印件的右上角,不能网上查询的毕业证提交云南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出示)、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以上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若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等)的考生,一律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面试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统一同学科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出现相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体检。

1.面试教材

(1)学前教育面试教材,选自幼儿园现行教材浙教版。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教材,选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语文苏教版,数学、英语人教版。音乐人教版、体育晨光版、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

(3)初级中学各学科面试教材,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教材,语文苏教版、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信息技术云教版、体育人教版,其余学科人教版。

(4)高级中学各学科面试教材,选自高中阶段(高一至高三)现行教材,各学科均为人教版。

2.面试课题

各学段各学科均设5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确定。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3.学科面试分组

(1)根据招聘岗位设置及学科面试人数情况,设置25个面试组。面试考生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高中(语文20人、美术12人)32人;

第二组:高中(政治25人、历史6人)31人;

第三组:高中(化学28人、音乐5人)33人;

第四组:高中(数学15人、体育18人)33人;

第五组:高中(英语13人、信息技术17人)30人;

第六组:高中(物理10人、生物18人、地理2人)30人;

第七组:学前教育40人;

第八组:初中语文30人;

第九组:初中(语文20人、政治11人)31人;

第十组:初中(数学28人、音乐2人)30人;

第十一组:初中英语39人;

第十二组:初中(物理16人、生物14人)30人;

第十三组:初中(地理8人、历史13人、美术8人)29人;

第十四组:初中(体育14人、信息技术6人、化学6人)26人;

第十五组:小学语文31人;

第十六组:小学语文31人;

第十七组:小学语文31人;

第十八组:小学语文31人;

第十九组:小学语文33人(少数民族岗位);

第二十组:小学数学30人(少数民族岗位);

第二十一组:小学数学32人;

第二十二组:小学数学33人;

第二十三组:小学数学33人;

第二十四组:小学数学33人;

第二十五组:小学(英语14人、音乐1人、体育11人、美术4人)30人;

(2)每个面试组设评委7人(含组长1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每个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面试评委从全县优秀骨干教师库中随机抽用。

4.每个面试小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60分钟。

5.每个学科面试组设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前3号考生由第1小组专家评分,其他小组的专家到场旁听,集体统一评分标准,然后各小组按前3号考生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面试程序

1.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严禁考生将书籍、资料、背包和通讯工具等一切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带入面试地点。

3.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监督人员独立登记。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4.分科面试时间

(1)11月面试高中各学科、学前教育学科、小学语文(限招少数民族)学科。

(2)11月面试初中各学科、小学数学(限招少数民族)学科。

(3)11月面试小学其他学科。

5.考生于学科面试的当天上午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8∶各小组第1号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众抽签确定面试题目,一个面试小组面试多个学科的,由该学科最前一号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众抽签确定面试题目,组织者当场宣布所抽课题号(不能启封);8∶组织各小组(学科)第1号考生到备课室验证面试题目密封完好后启封课题,在监督人员陪同下该学科第1个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再启封课题印制。监督人员印制课题及相关教材后提供给考生。8∶30至9∶各小组第1号考生在备课室开始备课,其他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9∶各小组第1号考生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备课顺序依次推后10分钟进行。

6.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说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面试小组报告“说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说课时间。

7.面试小组综合该科前3位考生说课后,按照《说课评分表》要求综合平衡评判前3名考生得分,并逐一向前3名考生公布。从第4名考生开始,待下一名考生说课结束,再公布上一名考生得分。

8.面试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需监督人员核实签字后,由面试组长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9.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六、面试机构

在昭通市教育局和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镇雄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补员)教师招聘面试领导小组。面试期间,由县面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巡视。

(面试机构名单,略)

七、面试纪律

1.实行封闭式管理。

2.考生需按时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30分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超过5分钟不参与抽签、备课或参与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上卫生间需有监督人员陪同。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将通讯工具、书籍、资料等可能作弊的物品带入候考室或备课室、面试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可以带入面试室)。

(2)面试中以各种方式泄露有关本人身份及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3)其他弄虚作假,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

4.考生违反面试纪律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0”分计外,2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5.考生面试时,说课严重偏离课题的,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6.凡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7.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面试工作人员(含监督人员,下同)个人进入保密室、面试室、备课室等重要场所;专家或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严禁专家、考生、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场地以任何方式单独接触;严禁违反面试监督组规定的面试纪律和要求。凡是违反以上规定、要求以及在面试工作期间有渎职、失职和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其他

1.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考生封闭期间的用餐,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后勤组人员帮助联系,费用由考生自理。

3.11月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聘)人员并进行张贴公示。11月至组织拟录(聘)考生体检。11月组织拟录(聘)考生选岗。11月至公示拟录(聘)人员名单。从12月起,组织收交拟录(聘)考生相关材料上报审批。

4.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若因气候等特殊原因导致组织方不能按规定时间组织进行的,重新规定相关时间并予以公布。

5.本公告由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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