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来咯~让就医省钱省时更省心!

以前的检查结果还算数不?
住院后还用重新做吗?
外院的抽血检查项目和影像检查结果
换医院就诊,能互认吗?
……
答案:可以的!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医疗资源整合、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具有重要意义。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提升群众感受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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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深化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单位有哪些?
宜宾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名单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有哪些?
80项医学影像检查
包括DR33项、CT24项、MR23项
81项临床检验项目
包括血细胞分析8项、尿液化学分析10项、出凝血检验4项、血型鉴定2项、临床生物化学32项、临床免疫学16项、分子生物学6项、临床微生物学3项
重要提醒
●病情千变万化,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会在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例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验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检查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7.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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